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专业的通知
(川教函[2005]23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行业):
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3]22号)提出的有关目标要求,经学校自评,有关市州教育局、省级部门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评并认真研究,现认定成都市公共交通职业中学等35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认定泸州树风职业高中电子电器应用与维护等1 9个专业点为第三批省级重点专业(名单详见附件),并就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希望各地、各部门继续重视和支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统筹、增加投入、集中扶持,努力完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深化学校的各项改革,办出职业教育特色。
二、省上将继续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职成[2002]l9号)精神,对省级重点专业给予政策支持,对职业高中的省级重点专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在事业经费中对所属中专学校的省级重点专业安排相应的专业建设经费,市(县)和学校也应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建设资金,以确保省级重点专业健康发展。
三、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专业点所在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树立现代职业教育观念,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家当前实施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整体水平。要依据“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专业”的条件,结合省教育厅专家组评估意见和学校的整改方案,认真搞好专业师资、设备和信息现代化等方面的建设,不断增强办学活力,积极发挥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的骨干示范作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四川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