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05年度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院校的通知
(川教函[2005]42号)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使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印发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按照教育部的总体规划和我省的统一部署,根据各高职学院及其主管部门上报的评估计划安排,确定2005年对你们5所高职学院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以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评估时间安排:根据各高职学院初步确定的时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拟于今年10月中旬至12中旬对上述5所学校分别进行考察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和专家组成员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