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把生产、经营、使用三大关口,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药物的使用。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高省级、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实力,加大县级质检站建设力度。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残等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建立月检月报制度。
加强出口农产品安全监管。通过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公司+基地”模式,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安全性。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大力推进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分期分批实施食品包装、容器、工具、食品加工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在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据库,实施电子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整改。
严格日常监管。加强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奶制品、饮料、食盐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严肃查处无“三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品添加剂产品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强制检验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发证企业的日常巡查,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结合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必要时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全面摸清食品经营主体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继续推进企业自律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落实自律制度,全省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农村地区及个体工商户达到75%以上。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实施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定向、不定向食品质量监测,加大食品市场治理和规范力度。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以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销点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来源和质量,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屠宰场(厂)整治。完善肉类产品监管法规,修订《
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制定生猪屠宰场(厂)建设规划,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厂)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