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加强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局继续与有关单位签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主要行政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职责,提出安全工作的规划、责任体系、职能、职工伤亡率等具体目标要求。
签约单位要根据市局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同二层次单位签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制定考核的具体办法,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从业人员,从严管理,严格考核。
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考核制度,对签约单位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良好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明、管理不严、措施不力、伤亡事故超标单位将予以通报处罚。
⒊建立各级领导签字制度。凡涉及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计划、措施及专题检查等需上报的文件材料,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局和有关部门。
⒋加强局系统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查清租赁厂房、场所的位置、数量分布,经营范围,使用性质和安全管理协议状况。掌握租赁动态,做好统计工作,做到一户一册。各单位要开展出租厂房、场所安全使用的自查、自纠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四、 进一步加强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行业安全管理
拆房管理部门、拆除施工企业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局部区域还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充分认识到由于拆除项目市场运作还存在无序、恶意低价竞争而导致部份拆除工地忽视安全生产,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的状况。拆房管理部门、拆除施工企业应根据市政府“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力求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发挥实效。
拆房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文明施工的监管,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禁不止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必须依法追究,严肃处理;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强化对拆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继续抓好持证上岗、培训、复训工作。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加强对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拆房工地的监管及工地现场场容、场貌的整治。
五、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