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总结通报,开展督察评估。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局,并以适当形式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7月份,省局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药品市场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全面评估专项行动成效,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出台相关文件,争取政府支持。省局将积极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流通、供应网络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争取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食品“三网”建设一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范围,争取将“两网”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各地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二)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网点。各地要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年底前,确保全省95%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
(三)丰富“两网”内涵,拓展“两网”外延。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实惠。
(四)规范药房管理,明确量化指标。继续开展农村和社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活动,明确创建标准和奖惩措施,争取年底前60%的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符合规定要求。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保证储存药品质量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设立药房。
(五)推广试点经验,强化“两网”创建。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本地创建工作,确保年底前每市至少要有1~2个县(市)达到国家示范县标准。4月底前,各地要将创建示范县的名单报省局备案。8月份,省局将召开“两网”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示范县创建情况。
三、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检查行为,实行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因监管严重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监管工作的需要,省局将制定《药品GSP认证监督整改工作责任制》(另行发文),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GSP认证及监督整改中的责任。同时,省局还将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远程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市场监督移送涉嫌违法案件暂行规定》(另行发文)等系列工作文件,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