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快无锡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锡政发〔2006〕28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结合无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紧紧围绕“两个确保”战略目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运用综合调控手段,引导社会投资,推进我市工业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实现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调整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宏观政策的引导和调控管理,对我市工业的发展速度、规模、结构比例等进行调节,实现我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宏观导向与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运用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研究把握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优胜劣汰,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鼓励进步和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限制和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我市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
统筹发展与和谐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制造业发展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关系,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关系,构建产业体系和完善城市功能的协调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协调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地区制度创新,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完善经济调节功能,有效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发挥比较优势,全面融入经济国际化、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