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预通知
(琼科函〔2007〕17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有关要求,现将申报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07年国家级星火计划要围绕星火富民主题、突出市场导向、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项目。编制项目计划要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的能力;有利于引导各类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有于集成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星火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二、技术领域
2007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技术领域:
1、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技术;
2、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
3、有利于开发利用废弃生物资源的综合技术;
4、有利于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技术;
5、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外贸的技术;
6、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技术;
7、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的技术;
8、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技术;
9、有利于发展环保产业的技术;
10、有利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技术。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
3、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四、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重点支持国家星火产业带中有利于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项目。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2、有利于推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通过实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引导星火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等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大学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示范,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