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力量摸清本行政区域地下空间的底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真正实现地下空间的底数清、用途清、安全使用标准清、安全管理责任清、安全隐患问题清的“五清”目标。同时,要将综合整治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结合起来,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协调。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解决好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地下空间,要组织联合整治。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不得推诿扯皮。
(四)搞好宣传。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五)注重长效。各区县政府要通过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管理网络,组织相关人员对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核实、补充和数据录入,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1:
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调查摸底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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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街道│ │ │实际│工程│使用│ 建筑│
│ 地 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管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 面积│
│ │ (乡镇)│ │ │用途│性质│性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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