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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民防局关于首都地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责任。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力量摸清本行政区域地下空间的底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真正实现地下空间的底数清、用途清、安全使用标准清、安全管理责任清、安全隐患问题清的“五清”目标。同时,要将综合整治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结合起来,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协调。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解决好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地下空间,要组织联合整治。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不得推诿扯皮。
  (四)搞好宣传。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五)注重长效。各区县政府要通过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管理网络,组织相关人员对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核实、补充和数据录入,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1:
  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调查摸底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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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街道│           │           │实际│工程│使用│ 建筑│
│  地  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管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 面积│
│      │  (乡镇)│           │           │用途│性质│性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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