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北京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
为切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完善协调机制
为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和遏制新的工资拖欠行为,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作为召集人,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和市私营个体协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协调和政策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给予企业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抓好解决企业工资拖欠的落实工作。工作重点放在建筑业、餐饮服务娱乐业和服装加工业的小型企业上。
二、抓紧摸底调查,摸清拖欠工资底数
按照行业管理和地域分工,由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工资拖欠摸底调查和认定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组织本区县建设行政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劳动保障等部门及私营个体协会,分别负责做好辖区内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区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在京相关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工资拖欠摸底调查和认定工作。对企业调查认定的拖欠工资数据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内容包括拖欠工资企业名称、拖欠数额、拖欠起止时间、拖欠原因、涉及人员清单等。摸底调查和认定工作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市国资委、各区县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分解和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全市企业工资拖欠情况;定期召集市联席会议例会,研究解决本市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定期向市政府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本市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