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7〕91号)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以及厅领导在厅建议提案交办会上讲话精神,各有关处室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总体较好,为切实做好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厅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办理进度
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时限为7月4日,目前我厅还有26件建议提案尚未办理完毕,其中会办4件,主办(独办)22件。请各有关处室抓紧办理,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如确实因情况特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的,请在6月20日前提出延长办理时间的申请,经分管厅长同意后,交办公室统一向省政府申请延期。
二、确保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各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向代表委员征询意见时,如遇到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应及时向处室主要负责人汇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应出面与代表委员沟通,如还是不能表示满意的,应将有关情况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加强沟通、协商,力争使其满意,确保满意率达到100%。
三、认真做好厅重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厅党组今年确定了7件重要建议提案,分别由厅领导牵头办理,各有关处室要按照厅重要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与领衔代表委员的当面沟通。答复意见必须经牵头领导审签。
附件:目前尚未办理的建议提案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目前尚未办理的建议提案
(带★为厅重要建议提案)
一、规划处
1、金28《关于要求对金华市婺城区黄土丘陵非农开发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
2、★衢12《要求重视解决畜牧用地的建议》
3、舟2《关于将畜牧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同等对待的建议》
4、459《关于切实研究解决重点公路基础用地问题的建议》
二、耕保处
1、43(会办)《加快中心镇培育,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
2、75(会办)《关于加快我省节约型农业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