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杭信办〔2007〕42号)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信市[2007]50号)精神,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促进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落实“三包”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优化经营主体,规范移动电话机维修企业行为;打击销售假冒、“黑”移动电话机和走私移动电话机违法行为,净化移动电话机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促进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检查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落实“三包”规定情况。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履行“三包”规定情况的核查,对违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查处销售“黑”移动电话机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电话机专卖场(店)、通信市场等移动电话机销售环节的检查,加大对销售假冒假劣、走私贩私、翻新等“黑”移动电话机,以及发布违反“三包”规定的店堂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
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行为。建立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备案制,向社会公示,便于消费者投诉,进行监督。开展维修资质评定工作,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维修能力。查处无营业执照、不履行“三包”规定、不具备维修能力资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维修网点。
加大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宣传力度。对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和侵害消费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引导消费者拿起“三包”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移动电话机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确保移动电话充电器、电池、数据线、手机套等配套周边产品正常的生产、销售市场秩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和劣质配套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