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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实施以企业自律、行业规范为主,政府监控为辅的新型质量监控模式,各集团公司质量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安排1名质量主管人员作为本次质量监控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要充分了解和认真研究相关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状况,开展好重点监控工作,将重点监控与推动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上海名牌以及行业推优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重点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的自律水平,促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的建设。
  3. 负责组织对有关企业的检查和汇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情况,做好对列入目录产品的抽检,并督促企业做好产品的自行检验等工作。同时,做好重点监控情况的工作总结,根据要求及时将重点监控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及纸质文本形式送我局监督处,并在本行业内部进行通报。
  4.要督促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以及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其产品质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市质量技监局监督处联系人:周佳 倪敏
  联系电话:54045500-2192
  电子邮箱:jzhou@shzj.gov.cn;nimin@shzj.gov.cn
  传真:54045794

  附件1. 2007年上海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目录表
  2. 2007年上海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检查结果评价表
  3. 2007年上海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评价表
  4. 上海市2007年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表
  5. 填表说明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1
  2007年上海市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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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 业 信 息        │ 产 品 信 息  │是否│主管│实施│
│  ├──┬──┬──┬──┬──┬──┬──┼──┬──┬──┤发证│部门│部门│
│  │企业│企业│企业│企业│联系│电话│邮编│产品│类别│类别│  │  │  │
│  │名称│类型│属地│规模│ 人 │  │  │名称│代码│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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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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