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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继续扩大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

  (一)主要目标

  1.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性的比例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候选人不低于40%,正式代表、委员的比例逐年提高。

  2.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市、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各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市、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有一半以上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工、青、妇等群团机关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女干部。

  --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必须有1名女性。

  --各级党政和工作部门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数量逐年增加。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职干部的比例不低于10%,乡镇、街道不低于5%。市党政机关中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步增加。

  --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在现有基础上要多选配一些女性。职工代表中女性比例与本单位男性比例相当。

  --100%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中有1名女委员;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

  --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0%。

  3.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结构

  --提高女干部进入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艺术、法律等领域决策和管理层的比例。

  --提高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女性比例,新增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0%。

  --改善女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增加高素质女干部比例。

  (二)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精神,制定《2006-2010年无锡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2.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选拔聘用干部、录用公务员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3.制订无锡市女性成才培养计划。建立覆盖面比较广泛的女性人才信息网络,建立“无锡市妇女人才数据库”,确保各级女后备人才比例逐年提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途径。

  4.加强对女干部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建立学习型组织,根据女性自身特点和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各类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着力培养妇女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妇女决策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5.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农村自治组织和城乡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逐步提高女性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比例,村民委员会中女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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