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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青少年学生参加红色旅游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青少年学生参加红色旅游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05]72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省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红色旅游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青少年学生参加红色旅游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红色旅游活动的重要意义
  红色旅游是革命传统教育方式和旅游产业观念与时俱进的结果,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一种好方式,是组织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接受教育的有益探索。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有助于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红色旅游活动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张中伟批示“红色旅游助我成长的主题很好”,要求“组织好新学期红色旅游,加强对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今年年初,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旅游局、团省委等部门已经组织我省青少年开展了寒假红色旅游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红色旅游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红色旅游与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弘扬革命传统,振奋民族精神。
  二、认真组织开展红色旅游活动
  1、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红色旅游活动工作,充分利用我省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的优势,积极会同当地宣传、共青团、旅游等部门,组织本地本校学生就近就地开展红色旅游活动。
  2、精心组织好红色旅游活动。学生的红色旅游活动一般在节假日期间进行。高校可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党团组织生活等活动进行,使学生在活动既受到教育,又在实践中了解国情,坚定信念,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老区脱贫致富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小学生可结合思想品德课的学习,通过参加活动,了解中国革命历史进程,继承优良传统,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
  3、要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学校集体组织的红色旅游活动,一定要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组织方案,确保学生安全。对学生自行参加的旅游活动,要加强自我保护教育。中小学生在节假日期间的旅游活动,宜提倡在家长的陪同下就近就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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