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5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7〕27号)要求,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一)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继续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90号),从源头抓起,全面加强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等环节的监管,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体方案另行印发。
(二)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甘肃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31号)要求,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等环节的监管,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全面检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执行情况;全面清查药品批准文号,启动药品再注册工作,淘汰无法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品种;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全面开展药品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