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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3、创新性原则。积极创新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针对中小学教师在职学习的特点,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作用,不断提高班主任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方案”实施的内容

  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专题。

  五、“方案”实施的组织与管理

  1、凡中小学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且培训成绩合格,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档案。

  2、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进行考核与认定,学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省级培训合格证书》,各省辖市应确定相应考核与认定机构,并颁发全市统一的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

  3、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组织班主任省级培训;指导并依托河南省教师网联相关网络平台开展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成立“河南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检查指导市、县培训工作;促进班主任培训课程资源建设。

  4、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骨干班主任参加省级培训;组织市级培训;指导督促所辖县(区)和学校开展班主任培训。

  5、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区域中小学班主任规划,并委托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中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进行本区域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管理,建立班主任培训学分登记档案。

  6、中小学校要制定本校班主任培训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本校班主任参加各层次的培训活动,组织班主任开展校本研修,进行班主任培训学分登记等。

  六、“方案”实施的时间计划

  1、省教育厅将于2007年春季开始分期分批组织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进行省级培训;首批计划培训1000名。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骨干班主任培训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培训办法,原则上在2007年暑期培训;县(区)级培训工作2007年年底之前进行;各中小学校班主任通过校本研修等形式开展培训工作,要求于2008年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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