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川教[2O05]52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2O05]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在去年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中,我省在建立联动机制、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仍然不可忽视,一些问题稍有不慎还有可能再次发生,加之学校安全的新情况不断出现,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常抓不懈,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从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认清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逐步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各项措施,主动加强事前防范,抓紧解决突出问题,逐步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必须立足长远,着手眼前,认真好解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部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随时了解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理顺职能部门之间关系,健全齐抓共管的机制。
(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尽快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人员和各项保障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要求,抓住落实责任,实行“一岗双责”。教育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落实责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要通过责任分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同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认真坚持下去并不断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