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射洪县 甘孜州:康定县 凉山州:西昌市
二、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共24个)
成都市:泡桐树小学、盐道街中学、彭州延秀小学、成都师范附小
自贡市:贡井区育才小学
内江市:威远县实验小学
达州市:大竹县实验小学
宜宾市:南溪县钟灵街小学
乐山市:乐山实验小学
南充市:阆中中学、南充五星小学
泸州市:龙马潭区小街子小学
绵阳市:安县中学、科学城一小
攀枝花市:攀枝花实验学校
广元市:市中区北街小学
雅安市:天全县初级中学
德阳市:中江县实验小学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一小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中学
遂宁市:船山区顺南街小学、大英县实验学校
眉山市:眉山市一小、仁寿县一中
附件二:
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
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评估标准(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的通知》(川教[2004]245号)的精神,更好地指导和管理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调动我省广大中小学积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特制定本评估标准。
一、评估的目的和原则
1、评估的目的:督促“实验基地”和“基地校”探索和建设以校为本教研制度的新型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总结并推广其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的经验,深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2、评估的原则:
(1)坚持定期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2)坚持检查督促和专业指导相结合;
(3)坚持以过程评估为主。
二、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评估指标
1、有一批分类示范的基地校
(1)基地校教研工作现状调查、发展规划;
(2)基地校校本教研工作总结;
(3)基地校经验的辐射与推广;
(4)区县教育局关于基地校的有关文件。
2、有一套校本教研的制度
(1)区县、校有关校本教研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2)基地校教研计划、总结及活动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