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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四川省首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四川省首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通知
(川教函[2005]98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引导我省广大中小学积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根据教育部的有关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我厅以川教函[2005]7号文下发了《关于申报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通知》。至截止时间,1 9个市、州教育局共推荐23个县(区、市)和46所中小学。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读、评析,并对部分地区和中小学开展了实地调研。首批共确定12个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24个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并制定了《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
  校本教研建设的相关工作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州要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的通知》(川教[2O04]245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引导、示范作用,认真做好本地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规划、指导、推广等工作。
  各实验基地和基地校要依据《评估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05年6月20日前寄省教科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室。联系人:曾宁波、贾贵洲 联系电话:028-85249241,85251672 地址:成都市红瓦寺街共和路8号 邮编.610061。
  附件一:四川省首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名单
  附件二: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
  “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评估标准(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四川省首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
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名单

  一、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共12个)
  成都市:青羊区 内江市:市中区 达州市:宣汉县
  乐山市:峨眉山市 宜宾市:宜宾县 广元市:苍溪县
  资阳市:安岳县 攀枝花市:东区 巴中市:巴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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