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函[2005]105号)
各市(州)教育局: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体育考试制度在我省实施以来,在广泛宣传、严密组织、严肃考务考纪、注重安全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体育考试工作得到了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的普遍认同。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我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各地组织实施体育考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四川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的通知》(川教函[2004]8号)要求,认真组织本地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二、为保证学生体育考试成绩的客观、公平、公正性,有效地避免自然条件、人为因素等对体育考试工作的干扰,各地应按照改革后的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组织考试,应使用指定的标准化智能化的考试器材,并进一步严肃考务纪律,严禁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考务过程的管理,确保体育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为减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市、县(区)集中统一考试的负担,有效地消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根据改革后的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采用“送考到校”或小范围就近集中的方式组织考试;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以保证体育考试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