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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毕业会考通知

  机考和网考时间从2005年6月27日上午9:00开始,最迟必须于2005年7月1日结束。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05年9月14日一天。
  机考和网考每场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六、考场设置
  笔试的考场设置参照我省普通高中会考其他科目的办法设置。网考、机考的考场设在本校网络教室,每个考室安排要实行单人、单桌、单机。每考室设两名监考人员、一名机考服务器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要求派员巡视考场。
  七、评卷、成绩统计及管理
  笔试和机考评卷工作由市、州教育局根据省制定的考试评分标准、评卷办法和评分软件统一组织进行。
  学生笔试成绩和机考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并使用等级分。等级划分为优(80分以上)、良(70-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各市、州教育局要按高中毕业会考有关成绩管理要求汇总学生考试成绩(包括省上评卷的上机考试的学生成绩),并按规定与高中毕业会考其他科目一并上报、考核。
  八、会考经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计算机学科统考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1999]第97号文)规定,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按每生6元收取考务费,其中按笔试每生1.5元、上机考试每生2元的标准上缴省教育厅,作为统一命题、制卷和运卷、制作考试软件、评卷、购置会考设备、培训人员等方面的开支。
  上缴经费,请一律通过银行汇入(户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开户行:成都市建设银行三支行梁分处;帐号:261026541。
  九、会考组织及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实行分级分工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省上负责高中信息技术科目会考的命题、制卷、机考软件制作、培训会考骨干管理人员、全省机考成绩分析等工作;市、州负责机考环境检查和机考软件安装的指导、评卷和报送数据、确定县(市、区)和学校的职责等工作。各地的会考工作要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基教科(处)负总责,技装、教研部门分工协作。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市、州自定。
  十、其他
  除本通知有明确规定外,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会考的其他有关事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实施方案>的批复》(川府函[1992]11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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