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实现教育质量整体提升。①制定和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制度。2007-2008学年度,启动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和题库建设工作,2009年建成基础题库,以后逐年丰富完善。监测结果低于规定合格率和区域平均水平的学校,要列为跟踪指导和帮扶对象。②加强课程实施管理。2007年,修订《深圳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制定《深圳市学校课程管理办法》,2007-2008学年度起实行。不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不严格执行国家课标的,按重大教学事故论处;继续研究初中科学课教学规律,现阶段各学校可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和学校实际选择实行分科教学或开设综合课。确有条件开设科学综合课的学校,区教育局必须组织专门力量从人事管理、师资培训、教研指导、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扶助,确保教育教学质量。③总结交流课改经验。2007年6月,成立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的全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总结工作小组,以分层总结推荐、集中论证整合的方式,总结全市实验教师、实验学校、实验区在课改实验管理、师资培训、课程建设、课程教学与研究、技术运用、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年底召开全市课改经验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④加强教育实验管理。市、区教科研部门完善教育实验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涉及改变义务教育教学内容、课时安排,影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学科教学实验,不得设立实验班和超常班。2008年,对现有“实验学校”、“外语学校”进行办学条件和办学实践审核,凡名不符实的要限期整改或更名。⑤规范特长生教育管理。研究制定特长生培养和管理机制,先在个别学校开展特长生培养试点,探索出一条既符合《义务教育法》要求,又能培养一大批具有艺术、体育特长学生的新路子。特长生学籍实行专册管理。

  3.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根据各工作环节推进的特点,定期检查工作推进速度、质量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责情况。对于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责任部门

  基础教育处牵头,工委办公室、计财审计处、体卫艺处、招生考试办、教科所、教研室、电教馆等协办。

  六、加大民办学校管理和扶持力度,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坚持“科学规划,规范标准,优化结构,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2007年颁布实行一系列民办教育管理配套制度和标准,建立和运行民办学校扶持与退出机制,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2008-2009年,民办学校逐步达到《深圳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和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要求,整体提升办学质量,缩小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