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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优秀课例网上共享。市教研室牵头,市、区电教和信息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录制和优选骨干教师教学视频资料,自主开发与择优引进,尽快丰富和更新网上教育资源,实现优秀课例超前于实际教学进度1月以上进入平台。区级以上竞赛获奖教师课件和学生作品等原则上上网共享。

  5.加强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教育教学整合培训。以一线名优教师为培训骨干,开设基于共享平台的教育教学实务与研修专题,着重增强网络环境下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能力。组织和指导市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名师建设个人“专题学习网站”,并纳入资源评价与共享范畴。

  6.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根据各工作环节推进的特点,定期检查工作推进速度、质量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责情况。

  (四)责任部门

  电教馆牵头,督导室、计财审计处、教科所、教研室、组织人事处、高教处协办。

  五、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机会均等,质量日益均衡

  (一)目标要求

  首先初步实现每个孩子享有人生起跑线上的公平。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段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杜绝以任何名义开办的重点班,符合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可与深户适龄儿童按相同的时间、地点、程序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入学后在教育教学方面与深户学生一视同仁;特困家庭和残疾适龄儿童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两免”待遇。其次实现教育质量日益均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以课程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对于违反招生、收费、课程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严肃查处。

  (二)年度任务

  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杜绝以各种名义择优招生和开设重点班;全面总结深圳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经验。

  2007-2008学年度起,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实行特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两免”政策。建立残疾儿童学习能力评估及分类教育管理机制;试行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制度。

  2008年,总结网上学位申请工作经验,探索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主要措施

  1.保障教育机会均等。①严格划定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②改进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办法。2007-2008学年度招生,仍在福田和罗湖两区小学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外语学习能力测试,招收深户小学毕业生,必须不断改进招生办法,测试仅限于纯外语学习能力,增加听力与口语测试权重,严禁涉及其他文化学科内容,逐步取消笔试。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对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办法的改革探索。③进一步规范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按市政府“1+5”文件规定,多途径解决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坚决取缔非法办学,整顿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④改进义务教育就读管理和服务工作。总结推广网上政策咨询、学位需求调查、学位申请等做法。2008年3月,依托深圳教育网建立深圳市小学入学网页,与各区教育信息网和市局直属小学校园网招生专栏链接,供市民常年查询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招生政策和办事指南,下载和填报学位申请表。⑤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以元平特校教师为骨干,成立全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小组,从2007-2008学年度招生开始启动评估,对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对特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实行“两免”。逐步扩大特教规模,2009年元平特校本部在校学生增加到750-800人。开展设立第二所特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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