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八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揭示我市广大外来外出转移就业青年的奋斗历程,宣传他们的杰出贡献,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第八届十名最佳百名优秀外来外出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在此项活动中荣获十佳称号者,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将分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纳入我市和外出务工地劳动用工范围,务工手续齐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为我市和外出务工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在18至39周岁之间的外来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和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工作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道德水平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3.工作业绩好。注重学习科技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发挥主力军和带头人的作用,在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
4.吃苦精神强。坚持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有坚强的意志和坚韧的毅力,努力克服困难,出色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赢得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
5.创新意识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技术创新、发明,或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
三、组织领导
市评委会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文明办、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郑州日报社联合组成,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张娟,电话:69322670;地址:郑州市解放西路81号。
四、评选办法和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分配候选人名额、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市评委会评定的评选办法,具体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1.7月10日至8月10日,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阶段。市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外来外出人员分布情况,将十佳百优青年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并向各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动员广大外来外出青年积极参与。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先期开展初评活动,在此基础上,按推荐名额,于8月10日前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十佳百优候选人。
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3.5寸软盘,word格式),材料要求客观、详实,字数在1500字以上,有关获奖证书、锦旗、奖状、奖章、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附后。
(3)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劳动合同、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