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认真做好主题教育活动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豫民组〔2007〕19号)
厅机关各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善始善终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收到实效,根据省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验收时间:5月31日至6月5日。
二、总结验收的标准和内容: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验收,以厅党组下发的有关做好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标准。总结内容:1、单位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措施是否得力,领导是否起到带头作用;2、学习是否联系实际,取得实效;3、意见征求是否广泛;4、问题查摆是否准确;5、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是否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整改方案是否切实可行;7、重点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8、建立了哪些方面的长效机制;9、整改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是否达到60%以上;10、群众对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评价。重点对整改情况,特别是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的群众满意度的总结验收。
三、总结验收方法:1、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自查;2、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总结;3、厅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抽查验收组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