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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7〕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包括4类8项比赛:
  1.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2.摄影类比赛(2项)
  项目:职业生活摄影比赛;生活中的美摄影比赛。
  3.征文类比赛(3项)
  项目:我爱我的专业征文比赛;我身边的诚信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4. FLASH动画类比赛(2项)
  项目:荣与辱主题比赛;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比赛。
  竞赛具体要求和参赛办法见附件。
  二、参赛形式
  以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经各参赛单位组织初赛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加全省竞赛。参加全省竞赛的获奖作品,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在《教育时报》上选登并推荐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三、组织领导
  本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省成人教育研究室承办。为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崔炳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董丞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臧怀森(省成人教研室主任)
  高治军(河南教育报刊社社长)
  秘 书 长: 戴胜利(省成人教研室副主任)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单项竞赛评审组。
  四、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工作,确保向教育部推荐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各项作品。设计、摄影、征文、FLASH动画等4类8项竞赛,各省辖市每项至少推荐6份以上,扩权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项至少推荐3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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