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城乡基层老龄工作。老年人生活在基层,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优待等政策需要通过基层得到落实,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教育等各种服务需要基层来提供。面向基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优良传统,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全面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首先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健全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老龄工作机构,加快建立健全社区(村、居)老年协会,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城市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建设,应参照《河南省农村基层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河南省农村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起来。已经建立的,要加强规范化管理,选好领导班子,制定活动计划,开展好活动,真正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服务老年人的作用;没有建立的,要帮助选好带头人,按照老年协会建设的要求尽快建立起来,并逐步发挥其应有作用。其次,要全面掌握老年人情况,包括有多少“三无”(五保)老年人、贫困(低保)老年人、空巢(留守)老年人,按年龄区分,每个年龄段有多少老年人等。这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础,只有情况清楚了,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第三,在农村要继续推行“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这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增强子女赡养意识的有效办法,要不断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第四,要围绕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积极向政府反映基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公共财政向老龄事业加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贫困老年人生活和医疗救助、老年人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并研究制定鼓励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第五,要继续开展评优表先活动,不断完善基层老龄工作激励机制。
同志们,全省老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也相当艰巨,有待我们付出更大努力,力争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实现新突破、新发展。上面我讲的,只是几项重点工作,请大家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老龄办统一部署,及早确定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重点工作落到实处,面上工作也要整体推进。各地要尽快召开本地五年一次的老龄工作会议,将省政府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要抓紧出台当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早部署,并逐项抓好落实,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打好基础,为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三、重点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社会化养老工作管理体制理顺问题。2001年,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社会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划转厅老龄工作处;去年,厅长办公会议又明确,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以厅老龄工作处为主,社会福利处配合。这是厅党组对老龄工作的重视,也是对老龄部门的信任。养老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大的发展趋势,随着这项工作任务的逐步加重,必须更多地依靠社会力量的参与。去年,民政部大连会议就明确提出,社会福利要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也就是说,要使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改变仅仅面向传统服务对象的一贯做法,而要逐步面向全社会,为更多的人提供服务。这样,政府包办福利事业的局面将逐步改变,最终实现政府作规划、出政策、抓管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层次、多形式举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大格局。社会办养老机构将是今后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现有政府部门主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也将加快改制、转型步伐。希望大家会后抓紧向局领导班子汇报上述职能调整情况,力争在今年5月底前理顺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