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老龄办将确定一批有一定工作基础、管理规范、社会反响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全省“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单位,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候选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单位,促其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为我省需要介助介护服务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专业护理服务。希望各地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建设试点单位。
(四)扎实做好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各级老龄部门应当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内容。国家有关法律赋予老年人享有赡养扶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在社会生活中享受各种优待服务等特殊权利,我们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将这些有关老年人权益的规定,落到实处。目前,全国老龄办正着手推动《老年法》的修订工作,省人大也已将《
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列入年度修法规划。各地要积极配合立法调研工作,为修改、完善这两部面向广大老年人的专门法律,提供必要的支持,争取通过推动立法工作,使老年人应当享受的权益更明确、更全面,落实措施更具体、更有效,从而真正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还要具体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出台老年人优待优惠政策。今年,省老龄办将加紧制定出台新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依照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在我省原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规定新形势下对老年人的优待优惠办法,确保全省广大老年人真正与其他社会成员一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各地也要及早着手安排部署这方面的工作,以便待省里的规定出台后,能够及时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待办法,确保老年人优待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营造社会敬老道德环境。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老年法规和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老人节”等特定时段的社会宣传,并通过经常性、群众性的敬老先进评比表彰活动,以及进一步抓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庭建设和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使敬老道德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争取最佳宣传教育效果。特别是要注意借助新闻宣传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谢延信这样的“河南省十大敬老楷模”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典型的损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例进行曝光,让不孝敬老人的人和事受到社会的广泛谴责,从而在正反两个方面树立正确的社会荣辱观,扩大敬老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五)搭建老有所为平台,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银龄行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今年,省老龄办将协调省老年科协等单位组织医疗、文艺等方面的专家、艺术家到革命老区开展义诊和慰问活动,以此带动各地“银龄行动”的开展。各级老龄部门要牵头组织老科协等老年群团组织,本着“量力、自愿”的原则,开展一些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支持。今年及整个“十一五”期间,我省“银龄行动”的主题为:“银龄援农行动”,这是和新农村建设相协调的,也符合我们农业大省的特点。各地要围绕这个主题,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活动。省厅将在适当时候,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