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推进浙能宁波LNG等重大电力项目建设,加强变电站项目建设,力争基本消除电力传输瓶颈。
推进浙能宁波LNG等重大电力项目建设。全年完成电网投资23亿元,实现 “三个五百”目标。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确保500千伏观城输变电工程、6项220千伏工程、20项110千伏工程实现开工。(市发改委、宁波电业局)
(四)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
50.深入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巩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检成果。启动大电厂脱硝工作。
继续开展“蓝天、碧水、洁静、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市级重点环境监管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在完成国华电厂一台机组脱硝的基础上,启动大唐乌沙山电厂和台塑热电厂脱硝工程。(市环保局)
51.继续实施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海岛保护区建设,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抓好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1)规范10个已建成野生动物保护小区管理,新建三门湾、象山港2个鸟类保护小区和奉化海滨木槿、宁海南方红豆杉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市林业局)
(2)加大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完成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15%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海洋渔业局)
(3)全面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全年新建泥质沿海基干林带35公里、2000亩,岩质沿海基干林带8公里、1400亩。全年新造林23520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5700亩,平原造林4520亩,迹地人工更新9400亩,低效林改造390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从49.8%提高到50%。(市林业局)
(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成省级“百矿示范”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监管,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累计达到60%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52.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和绿色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市环保局、统计局)
六、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促进经济平稳协调发展
(一)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53.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强项目投资合理引导,推动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要求、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和薄弱环节。
组织发布“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指导项目储备。强化重点工程协调服务与要素保障,特别是建设用地申报的协调、指导,确定年度重大前期项目80项以上,并全力有序推进。协调督促做好各项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53个重点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市发改委)
54.围绕新农村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市域发展的基础项目等,深化项目规划研究,加快梳理储备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事关宁波长远发展的大工程大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热点。(市发改委)
(二)加快项目推进进度。
55.坚持以增量调整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升级,推进镇海炼化大乙烯、宁波钢铁等产业项目。
镇海炼化100万吨大乙烯项目年底完成全部基础设计,完成水、电、管道等公用工程的施工图,开始外围土建施工,部分设备安装到位。宁波钢铁项目力争年内投产。(市发改委、镇海区、北仑区政府)
56.加快杭州湾跨海大桥、象山港大桥、甬台温铁路宁波段、栎社机场扩建和城乡内部交通体系等项目。
杭州湾跨海大桥实现大桥合龙,力争完成桥面铺装。绕城高速西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和杭甬高速宁波段扩建工程年底全线建成通车。大碶疏港高速基本完成桥梁基础工程。绕城高速东段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并进入全面建设。力争象山港大桥及连接线、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全面开工建设。穿山疏港高速力争获得工可批复,开始初步设计。栎社机场平行滑道进入全面建设。(市交通局)
七、实施市域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区域统筹联动发展
(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57.按照国务院对宁波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批复的精神,加强区域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完善区域整体发展规划。
开展宁波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奉化-鄞南地区规划前期研究及余慈中心城规划。完成宁波市域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与报批,积极推动镇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开展城市西部地区、北仑梅山岛地区、庄桥机场和铁路北站等地区的规划研究。(市规划局)
58.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转变城乡发展模式,完善科学高效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监管体系。
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的组织、审查与报批制度,加强规划编制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分级审批和调整程序。完善技术审查制度,强化规划技术管理,形成规范、完整的技术审查体系。建立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规划制度,加强各领域、各层次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建立市与各县(市)区尤其是市与各区规划部门的规划实施监管责任制度。(市规划局)
59.强化对重点功能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系统研究,明确重点区块规划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时序,加快构建市域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体系。
(1)加快北仑分区规划、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等的编制与报批进度。开展宁波市城市消防设施、城市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专业规划及宁波市城市社区规划。(市规划局)
(2)深化完善“十大功能区块”、“八大系统”相关规划,完成江北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宁穿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铁路客运枢纽站及周边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及奉化江两岸城市设计、甬江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市规划局)
(3)深化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做好快速轨道交通与城市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和快速轨道1号线、2号线两侧用地的开发利用等规划工作。(市规划局)
(二)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60.加大余慈地区统筹发展力度,深化完善重点发展区规划,积极构筑“大桥经济圈”。
(1)加强规划的空间引导,抓紧编制和完善《余慈地区中心城总体规划》、《余慈地区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余慈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交通规划》,研究编制《余慈地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市发改委、规划局)
(2)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抓紧杭甬客运专线和余慈场站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余慈快速环线”、杭甬高速至沿海北线余姚连接线工程、杭州湾大桥余慈连接线以及慈溪西外环线与329国道线的贯通。(市发改委、交通局)
(3)完善电网设施建设,推进重点功能区块建设。完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努力创新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体制机制。(市发改委、宁波电业局)
61.严格落实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培育和发展海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建设生态经济型港湾。
(1)制订出台《关于加强象山港区域空间管制和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关于筹建象山港区域开发建设公司的方案》等政策文件。(市发改委、规划局)
(2)加快推进象山港区域功能区块和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完成滨海商务度假区和海洋休闲娱乐区控制性详规,开展项目招商。继续推进宁海循环经济试点、象山西周循环经济示范区、北仑春晓和鄞州瞻岐等工业区块建设。力争开工建设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加快沿海中线鄞州和奉化段、象山滨海公路、奉化城区至莼湖公路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市发改委、规划局、交通局,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北仑区政府)
(3)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完成象山港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编制完成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出台《象山港区域居民点布局规划》。(市环保局、规划局)
62.推进奉化滨海商务度假区、春晓生态工业功能区等建设和招商工作。
(1)推进奉化滨海商务度假区建设。红胜海塘续建工程,完成投资7000万元。争取开工建设沿海中线奉化段,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奉化象山港沿海项目供水工程完成前期工作,争取部分开工。峰景湾度假小镇争取年内开工,悬山岛、阳光海岸开发项目深入推进。(奉化市政府)
(2)加快春晓区块开发建设,推进供电、道路、污水处理厂、标准厂房、河道整治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区内开工建设企业9家以上,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北仑区政府)
63.加大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推进下山移民、异地脱贫,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能力。
落实“一户一策”帮扶低收入户机制,继续做好扶持重点贫困村和协调挂钩结对帮扶单位工作。加快推进高山移民工作,全年计划完成2000农户的搬迁任务,市财政安排下山移民资金1200万元。[市扶贫办、财政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