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发挥社区资源优势,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拓展81890社区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社区网站与居民互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互助、慈善捐赠等群众性自助服务活动。(市民政局)
(7)搭建工业设计和创意产业平台,开展设计和创意街区招商前期工作。(江东区政府)
38.加快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块、南部商务区块等重点区块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势服务企业和重大服务业项目,促进现代服务业合理集聚。
(1)正式启动中心城区水产品市场的整合搬迁,正式启动粮食市场的迁建工作,加紧筹划建设江北市场园区,促进我市商品市场的整合、集聚、提升,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构建高集聚、广辐射的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商务商贸规划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先进业态的合理布局和优先发展。(市贸易局、粮食局)
(2)进一步深化长丰区块规划方案,逐步推开动迁工作,启动民居安置用房建设,抓好部分企业的收购拆迁。宁波南部商务区块,重点抓好区块内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桩基工程,基本完成市政基础工程,开工建设地下室(地下共同沟),加快各单体建设进度,商务区完成总工程量的30%。(鄞州区政府)
(3)加快和义路大道滨江休闲区项目开发建设,一期地块万豪大酒店及万豪中心写字楼基本建成,基本完成二期地块商业中心地下工程。开工建设和义路工程。完成鄞奉路滨江商务居住区规划设计和项目启动区拆迁。加快月湖西区和郁家巷历史街区开发建设。(海曙区政府)
(4)东部新城力争完成征地1700亩,拆迁房屋48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国际进出口贸易交易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市行政中心建设,确保商务楼宇、金融中心等全面开工,努力推动门户区开工,建成“四横三纵”骨干路网和甬新河景观工程,初步形成核心区道路管网和新城骨干河网。(东部新城指挥部、江东区政府)
(5)扎实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江东核心滨水区拆迁,确保香格里拉大酒店竣工。完善甬江东南岸滨江区规划方案和功能定位,扎实推进惊驾地块拆迁,推动宁波书书城和渔轮厂地块项目开工。确保世纪东方广场地块开工建设。(江东区政府)
(6)加快湾头休闲商务区建设,开展区域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征用工作,完成一期安置房区域拆迁并启动建设。加快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进度,基本完成慈湖景区、清道观景区建设并对外开放,基本完成新城“三路一湖”建设。加快大庆南路综合区开发建设。(江北区政府)
(三)扩大内需消费。
39.坚持扩大本市消费和扩大国内消费并重,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
加强对新型消费的引导培育,推进商业消费与文化、体育、科技消费的互动和融合。搞活假日经济,促进假日消费。积极组织举办各种展会和节庆、店庆活动,吸引市外、境外客商来宁波消费,实现消费规模增长。(市贸易局)
40.积极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商业网点布局和建设,实施“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等工程,促进城乡消费便利化,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
大力推进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扩大便民利民的连锁经营网络。巩固“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建设成果,制定和完善连锁超市的规范化标准,着力提升“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经营水平。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市贸易局)
五、强化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41.把节能、降耗、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层层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
(1)加强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制订节能考核奖励办法。实施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333”节能行动方案,对年综合能耗3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目标考核。(市经委)
(2)实施甬江流域污染物总量分配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以奉化江市区段为试点,在全流域范围内逐步开展。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加强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和监测,对超标排放企业下达限期治理。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物总量,力争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4%。(市环保局)
42.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手段,研究完善节能降耗的法规、标准和政策,强化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大推行以市场动作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力度。制定出台《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强化节能政策引导,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编制发布《节能及清洁生产导向目录(2007年版)》,完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经委)
43.实施重大节能减排技术专项,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抓好压小火电工作和依法淘汰耗能大、污染多项目以及改造困难小企业的工作,促进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1)推进十大节能工程,加强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提高准入门槛,实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和企业审批。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和产品。(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
(2)在北仑电厂2#、3#机组脱硫工程稳定运行基础上,加快另外三台机组脱硫工程建设,年内投入运行。加强对35吨以上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排放监测,对超标热电厂限期治理,进一步提高脱硫率,力争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总量基础上下降10%。(市环保局)
(3)加强供用电形势分析和科学预测,定期发布供电能力预警信息,完善分级分区域有序用电预案。做好局部网架制约下的有序用电管理,开展用电需求预测管理,合理采用削峰填谷措施。(市经委、宁波电业局)
(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44.大力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抓好我市列入省循环经济“91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十大行动计划”,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试点企业、绿色家园的试点示范建设。
编制完成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大力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继续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十大行动计划”,推进循环经济试验园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试点示范建设,深入实施“2412”工程。着重抓好我市列入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市发改委、经委)
45.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加强化工、冶金、纺织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年完成16家试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新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5家。(市经委)
46.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生活污水回用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完善土地、能源、水资源等梯度价格制度,促进资源要素的循环集约利用。
初步建立重点行业工业用水定额体系、节水型经济评价体系,推动12个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供水。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污水回用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完善土地、能源、水资源等梯度价格制度,促进资源要素的循环集约利用。(市经委、城管局、发改委)
(三)强化资源要素的保障服务。
47.坚持“多条腿”走路,提高资源能源的集约利用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合理的围涂、土地整理和与衢州市的资源产业合作,实行工业用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和最低价标准,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率。
(1)科学分配土地指标,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涉及宁波经济长远发展的项目上去。严把项目审批“双控”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国家立项,列入国家重点建设用地指标。(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2)加大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努力完成9.11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合理开发滩涂资源,宁海蛇蟠涂围垦、象山大目涂二期围垦和慈溪徐家浦两侧围涂等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宁海下洋涂围垦工程、奉化红胜海塘围垦工程全面动工建设。(市国土资源局)
(3)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在抓好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的同时,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市国土资源局)
48.加快重点供水工程、引水工程建设进度,实施科学调度管理,保障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引曹北线)宁波境内河道具备通水条件。曹娥江至宁波引水工程(引曹南线)项目年内争取协调确定建设方案,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钦寸水库项目力争通过国家有关部委批复。开工建设姚江至鄞东南地区的调水工程。(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