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200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己作分解和细化,现予印发。请各责任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七年六月四日
200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
一、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260亿元,增长12%。其中一产增加值147亿元,增长5%;二产增加值1800亿元,增长12%;三产增加值1313亿元,增长13%。(市发改委)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其中市本级增长10%。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2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2%,其中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11.6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0%。(市财政局)
3.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左右,化学需氧排放量下降4%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0%。(市经委、环保局)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6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以上。(市发改委)
5.实际利用外资24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其中出口增长15%。(市外经贸局)
6.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长13%。(市贸易局)
7.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20%。
港口生产实现货物吞吐量3.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820万标箱。(市交通局)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1530元,达到21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660元,达到9500元。(市发改委)
9.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劳动保障局)
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其中物业管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道路停车、有线电视等公共收费项目价格调整控制在0.5%以内,市场自发涨价控制在1.5%以内。(市发改委)
1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依法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各项规定,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市人口计生委)
二、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和提升农村产业。
12.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开放型农业,加快构筑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年力争粮食面积保持在209万亩,总产量80万吨左右。(市农业局)
(2)稳固和拓展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培育扶持市场经营主体,提高市场调节和供求平衡能力。确保全市6亿斤地方储备粮源落实,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保持粮食市场稳定。(市粮食局)
(3)积极构筑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着力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启动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10个市级农家乐示范点。(市农办)
13.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启动20余个产业化基地项目和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
(1)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全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鼓励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全年新开工建设20个农业产业基地项目。(市农业局)
(2)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强化利益联结。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培育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个左右。(市农业局)
1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1)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开展农业星火示范基地评估工作,制定出台《宁波市星火示范基地评估办法》,全年新培育星火示范基地8个。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先行区创建活动,培育新农村科技先行区创建单位5个。(市科技局、农业局)
(2)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继续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引进试验农牧业新品种200个。建设科技示范户1000户,培训绿色证书学员4000人、职业农民8万人次。农技推广基金会推广项目25项。(市农业局)
(3)提高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全市新增各类适用农机4500台(套),机械收获稻麦110万亩,机械栽植稻麦2.5万亩,全市创建农机合作社会12个,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农机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市农机总站)
(4)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全年新增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15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0个、面积8万亩;无公害农产品20个,产量5万吨。蔬菜、生猪抽检合格率达到92%和95%以上。全市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市农业局)
(5)开展农业生态环境整治。全年农药减量工程实施面积达到2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50万亩。全年完成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治理。(市农业局)
15.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集聚提升农村工业,支持专业村、特色镇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产业体系。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和引导专业村、特色镇发展。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发展农家店,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比例,推进“一网多用”,扩大连锁经营网络,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全年新增连锁经营农家店300个以上,累计达到1000个以上,农家店在农村覆盖率达到 35%。(市贸易局)
(二)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6.深入开展“联镇带村”、“村企结对”活动,继续实施“百千”工程和“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完善农村供水、道路、电网、生活污水网和垃圾清运处理等体系。新创建35个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和300个以上市级环境整治合格村,解决3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1)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年新创建全面小康示范村35个,环境整治合格村300个,力争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村50个。(市农办、农业局、环保局)
(2)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增集中供水覆盖农村受益人口8万人。督促完成镇乡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集中处置”的网络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80%以上。(市城管局)
(3)建成农村联网公路500公里、农村客运停靠站1000个,全面完成县乡道路砂化路面改造工程。(市交通局)
(4)加快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建立农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体制,适时出台《宁波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全年饮用水改善和解困30万人。(市水利局)
(5)完善农网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用电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年内建成30个电气化乡镇、300个电气化村,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市)、区8个。(市经委、宁波电业局)
17.加大农民技能培训覆盖面,提高农民劳动力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巩固和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1)深入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扶持政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及平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13.5万人次。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管理和服务,加大培训后转移就业考核力度。(市农办、农业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经委)
(2)完善 “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市)、区和镇(乡)两级政府在发展辖区基础教育的管理责任和财政保障责任,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改造,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师资力量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市教育局)
(3)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研究实施新一轮(2008-2010年)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现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一体化管理,完善农村三级卫生体系。(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