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了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5〕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参评成果主要包括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参加2007年度评选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7年4月30日前。
二、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加评审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成果的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三、评选等级及名额
经研究决定,将各类奖项设置调整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三个等级,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四、成果评选
省教育厅按照《通知》要求,组建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评选等级及名额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及时公布。
五、推荐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材料由本文各主送单位集体报送,评审办公室不单独受理个人的材料。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电子文本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或)下载,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