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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绿化建设。园林绿化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适时建设大铜官山森林公园,要加快翠湖公园建设,主城区内见缝插绿,增加绿地面积,使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加,绿化的三项主要指标经遥感测试达到国家要求;城区间的绿化差距逐年缩小,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特点;新建的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审活动,使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大力扶持和发展生产绿地,生产绿地占城市总绿地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加强科研工作,培育和应用一批有特性、抗性优良的新品种;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积极发展垂直和立体绿化。
  (四)园林建设。城市公共绿地布局要合理、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的要求;公园绿化面积要占总面积的70%以上;城市广场要突出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60%以上。
  (五)生态环境。城市大环境绿化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按照城市防护要求建设好防护绿地、绿化隔离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明显,形成城市特有风光带;城市节能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六)市政设施。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达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比率不低于15%;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以上,亮灯率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道路机械清扫率20%,万人拥有公厕达到4座。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且时间紧迫,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必须站在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园林绿化在建设现代化城市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选准“创园”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建立健全“创园”工作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创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每一个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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