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7〕1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铜陵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一日
铜陵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等工作部署,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种植树木为主,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创造一流的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山水铜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使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观,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2%以上,绿地率稳定在37%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13平方米;提升城市绿化档次,加强景观建设,突出铜文化特色。按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全面达标,力争今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二)工作原则: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3月)
1.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园”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创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