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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监察部门要积极查处有关违纪行为。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墓管理专项整治是构建和谐铜陵、打造生态山水铜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我市殡葬改革的关键步骤,事关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负起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殡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及其乡镇(办)、街道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实行包干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区)分管领导、乡镇(办)、街道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包片、包村、包组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市政府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公墓管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级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的考核验收内容。
  (二)落实责任,强化合力。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本职,落实责任,尽责尽力地做好工作。专项整治中没有明确职责分工的部门,也要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严格工作纪律,防止和克服工作中的推诿和扯皮。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督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增进全社会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要在对专项整治实行持续性报道的同时,集中组织专题报道,吸引全社会的关注,促进全社会形成共识。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要予以褒扬,对阻碍和干扰公墓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四)健全队伍,加强监管。抓紧理顺殡葬管理职能,市殡管所要同殡仪馆实行分离。为便于和加强这次专项整治的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将组成由公安、民政、城管、司法、林业、土地、工商、价格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实施联合执法,并建立对县、区专项整治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县(区)要重视发挥乡(镇)殡改办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基层殡改信息网络,村一级要建立殡改信息站,确定信息员,以确保及时上报有关殡改信息,对专项整治期间上报的重大信息,由专项整治办公室给予适当奖励。设立专项整治咨询与举报电话:0562-2882773(市民政局)、0562-58822791(市殡管所),接受有关咨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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