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7〕26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公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些地方公墓管理秩序仍较混乱,违规经营、超标建墓和乱埋乱葬等问题较为突出。为加强公墓管理,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公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铜陵和生态山水铜都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治,达到全市公墓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达标和环境绿化美化,进而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公墓管理步入稳定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布局。认真贯彻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在沿公路主干道、铁路、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自然、文物保护区以及景区园区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严禁未经批准乱占耕地和林地建墓。在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一村一座或多村一座设置,具体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提出方案,并绘制成图报县(区)民政、国土资源、林业、规划、建设等部门审定。沿铜都大道两侧的市仙鹤山陵园、神仙山公墓、葛仙陵园、大通花园山公墓等四座经营性公墓,维持现有规划用地规模,不再扩建。对经营性公墓与公益性公墓设在一起的,由土地、规划等部门进行规划审核,明确地界,经营性公墓不得占用公益性公墓的土地。
(二)搞好绿化美化。对沿铜都大道、沿江快速通道、沿江高速、铜黄高速以及铜芜、铜九铁路等主要交通线可视距离内的公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美化、绿化力度,大力推行墓碑小型化,消除墓碑“白化”现象。市仙鹤山陵园、郊区大通花园山公墓、神仙山公墓、铜陵县葛仙陵园等要在今年上半年内基本完成沿公路两侧的美化、绿化工作,建成公墓绿色屏障,优化视觉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