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简化审批程序。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于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连锁经营企业经营烟草、药品、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代售邮票、信封、明信片、电话卡、代办公用电话等业务,可由总部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总部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可由总部(或委托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由门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即可。有关部门在办理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上述商品或服务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时,对不同地区和系统内外的所有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对连锁经营企业要求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的,门店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不得设置障碍。

  连锁龙头企业直营门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由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予以确认,简化审批手续。连锁龙头企业直营门店经营音像制品、书籍报刊,可持经原发证部门加盖确认印章的连锁总部许可证复印件,到当地县级文化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直接换领相关证件。连锁龙头企业的加盟门店,经总部承诺担保经营责任,可参照直营门店办法执行。连锁龙头企业直营门店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可由直营门店或连锁总部统一向各门店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并可适当放宽现有数量和间距限制。卷烟制品可由门店、总部或区域配送中心向所在地烟草公司统一订货,由烟草配送中心送货上门。

  (五)创建“绿色通道”。对合法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检查,要继续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涉及超限超载的,可将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对皖籍整车运输各类新鲜蔬菜、瓜果、水产品、家禽及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过开放式收费站点(不含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凭有效货物运单,免征路桥运行费;对整车运输地产化肥的皖籍车辆,凭化肥生产企业和县以上供销、农资部门开具的当日销售发票,以及运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运单,免收满载单程车辆通行费。

  (六)优化外部环境。编制县、乡(镇)消费品、农资连锁经营发展规划,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有序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对列入试点的企业经批准可在用电、用水等方面享受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支持连锁龙头企业拓展网点,建立配送中心,其仓储等项目用地,按仓储用地执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配送运行提供市区通行便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大力支持试点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对试点企业的各类日常监督检查,主要以调查暗访等形式,不可避免的检查每年不得超过2次,执法部门之间、部门上下之间形成联合执法机制,避免重复检查,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减轻企业负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