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4. 配送中心。一县三区均建有配送中心,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连锁中心店)分别达到4个和6个左右,商品配送率达70%以上。

  5. 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化的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其中绿色批发市场2个(国家级或省级、市级各1个),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销售额占农产品社会销售额的70%以上。

  6. 农产品连锁经营。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2个,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25%以上。

  7. 农产品出口。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1个,农产品年出口额比2005年翻一番。

  (二)年度计划。根据全省2005年-2007年试点工作总体目标,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为重点,分年度组织实施。具体年度计划如下:

  1. 2006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由2家发展到3-5家,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试点地区由1县1区再增加1-2个区;将1个市级大型流通企业培育成省级大型流通企业,再培育1个市级大型流通企业;再建设或改造1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将1个省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培育成国家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再新建或改造乡村两级连锁超市和便利店50家左右;再新建或改造乡村两级农资连锁店50家左右;再新建或改造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连锁中心店)分别达到2个和2个。

  2. 2007年: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稳定在5家左右,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市;再培育1个市级大型流通企业;再建设和改造1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再培育1个市级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再新建和改造乡村两级连锁超市和便利店40家左右;再新建和改造乡村两级农资连锁店40家左右;再新建和改造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连锁中心店)分别达到1个和2个;再发展1个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25%以上;建设1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三、主要内容

  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推动“四个创新,构筑五个体系”。

  (一)推动农村流通主体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的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产销大户等现代农村流通主体,整合利用供销社、农业三站(农技推广站、种子站、植保站)、乡村邮政所等原有农村流通资源,建立新型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出口,服务“三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