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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

  (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5.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评议活动。继续在党政机关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对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其依法行政,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把收费、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机关政风评议活动,重点对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进行评议,同时将评议对象延伸到各部门窗口单位。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办法,使评议的结果更加合理。

  对评议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评议为基本满意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评议为不满意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此项工作由市直工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落实。

  6.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收费制度。一是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理。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再清理,该取消的予以全部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按照底线收取原则,做到收费标准最低。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要向社会公示,向企业公开,向部门通报,所有收费集中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收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按照《淮北市外来投资企业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2005]74号)执行。二是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做到审批项目最少,市政府规定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审批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集中办理。对涉及外来投资的许可审批项目,主审单位的审批科室和人员要整建制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凡涉及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收费项目,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收取,做到审批和收费脱钩。三是对审批环节、办事环节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办事环节,做到办事效率最高。一个审批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只能由一个领导分管,一个机构办理。需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由一个部门受理,并转相关部门同步审批。要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五日办结制”,推行“缺席默认制”。在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网上审批,建立审批窗口电子监测系统,对各部门办事效能实行网上监测,黄灯提醒,红灯查处。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7.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除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公开的内容外,凡是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大决策,应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凡需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晓的政府决策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真正享有知政权和监督权。市政府要制定《全市政务(事务)公开目录》,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制作本机关办事指南,准确地载明本机关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的有关内容,无偿提供给前来咨询、查询和办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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