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与上一级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考核在主体上有分歧的,由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协调解决。
3.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是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三是行政执法依据是否合法;四是行政执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是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六是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七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备案;八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九是行政处罚决定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等。
评议考核主体可根据以上内容,结合不同部门和不同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4.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衔接。要把行政执法的案卷评查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式。评议采取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外部评议情况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依据。外部评议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5. 政府对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年度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要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评议考核。
(四)总结验收(2006年3月至4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完成上述三步工作任务后,市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逐级上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对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保障措施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各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县(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保证每个环节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上来,充分提高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执法形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抽调以上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区)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