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专利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把专利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列为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各高等院校和各类继续教育中开设专利知识和专利战略的课程;在中小学开展鼓励发明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利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者队伍;加强对专利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精通专利业务、能够熟练处理国内、国际专利事务的管理人才。
四、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
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市场机制,把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和保护的规章制度,在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及论证分析,查明相关技术的专利法律状态,避免重复研究,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在项目的研究开发过程中,进行信息跟踪,及时调整研究开发策略;在项目研究开发完成后,凡具备专利申请条件,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应及时申请专利。适宜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及时申请外国专利。
科技等专利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引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全面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五、加快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实施,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对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和产品,特别是发明专利要优先列入市级新产品和推荐省、国家级新产品计划,优先列为市级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属高新技术的,优先列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明专利实施项目可直接推荐参评省、市科学技术奖。同等条件下,对拥有发明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
支持专利技术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企业购买专利技术在本市实施应用的,经认定政府给予企业专利技术实际购买费用的30%专项补助,每项最高补助30万元。购买专利技术在本地实现产业化的企业,从项目获利年度起3年内,每年因专利产品产业化而产生的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投入。
按照政府引导和政策推动,整合优化社会优势资源,加快建设市专利技术信息发布和展示交易 “两个平台”,建立专利孵化和创业“两个基地”,完善和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功能和作用,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拉动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