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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
(淮政[2007]13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我市专利技术申请、实施及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专利工作的认识
  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把专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科技进步任期目标责任制,将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专利实施量等指标,作为衡量当地专利工作成效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依据。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税务、教育、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推动专利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快专利机构建设,保证专利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和充实市专利管理人员队伍,完善工作基础条件。县(区)政府要明确专利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专利管理经费,努力形成专利管理以及知识产权协调运作的机制。
  加强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专利服务体系。加快培养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专利信息检索、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人才,不断提高专利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鼓励、引导和发展专利代理、专利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专利服务网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机构建设。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门机构。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做好专利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
  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专利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计划,广泛深入地开展专利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要和专利管理部门密切合作,紧紧抓住一些重大活动和典型案件,开展专利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专利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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