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1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6]267号)转发你们,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国家总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一季度,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对本辖区内地下开采矿山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普查,对于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矿井,必须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
二、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井下开采矿山相对较多的县(市、区)机械通风系统普查及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把强制推行井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作为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