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逐步落实各项重要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完善规划体系,分解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组织编制重点建设项目单项规划,做好已列入计划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加强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的结合,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搞好技术服务。继续争取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建设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启动实施已经列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落实产业技术政策,做好淘汰落后技术和装备的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严格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动态监管,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工作标准化,在更大范围取得收效。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对全省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做好整治复查验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省际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清理整顿化工园区和小化工企业,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在成品油储运企业,继续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卫生:贯彻国家总局1号令和《吉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的监管。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的起步工作,与卫生部门协调,理顺体制、健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装备,做好开展监管工作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