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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市政府行政督查工作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市政府行政督查工作的意见
(惠府办〔2007〕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7年是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的开局之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为突出行政督查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切实推动今年市政府各项主要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落实,特就2007年市政府行政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7年行政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政府各项主要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2007年全市52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心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市“三馆一中心”和承办第13届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情况;
  (五)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2件议案、148件建议和十届政协一次会议提出的108件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市政府领导批示协调和办理的其他专项督查事项,特别是涉及社会重点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处置的落实情况。
  二、紧密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围绕2007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各级督查部门要周密计划,按照行政督查工作规则,强化督查协调手段,实施有效的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市政府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以及市领导批示事项的专项查办工作,把督查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发现和解决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扩大督查工作的影响和效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凡是市政府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市政府主要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民心工程、人大议案、重点建议提案、领导关注的涉及社会重大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的专项督查项目,都要逐项分解到具体负责人,实行责任制,一项一项抓落实。
  (二)创新督查方式,灵活主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政府督查部门要增强主动督查意识,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市政府决策精神和领导工作意图。要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书面督查、会议督查、通讯督查、现场督查等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方法,认真开展督办工作。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对督查工作落实有不利影响的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主要督促落实市人大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交办工作,督促检查政府工作报告中主要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心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第二季度主要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府主要工作项目半年进度情况组织专门督查组实施专项督查,有针对性地组织汇报会或督办会,针对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协调处理,并实施现场督查,提出解决和纠正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下半年工作的落实。第三季度主要抓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催办。组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四季度主要是按年度工作目标的要求,对全年的政府决策会议决定事项、重点建设项目、政府主要工作项目和领导批示督办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政府督查办配合市领导进行年终检查督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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