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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步骤
  2007年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省局和泰州局作为全系统的试点单位,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和启动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市局也可试行开展此项工作。2008年后,全系统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抓规范,做好权力的清理审核
  1.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一是清理审核。试点单位首先要根据法定授权依据确定的职责及本单位“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清理的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所行使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共有职权和本单位作为主要执法主体行使的职权。各单位根据清理确定的行政权力类别(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监督检查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征用权、内部管理权和其他类),依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及“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审查内容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名称、依据等,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二是确认申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清理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经确认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申报,进行审核备案。申报内容包括:清理工作情况及行政权力清理汇总登记表。登记表应按照行政权力类别载明: 权力的名称、依据及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行政权力项目,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2.编制职权目录。各单位要根据公开办批复的职权项目,编制并公布本单位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应按照行政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职权名称、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和人员等。职权目录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做出说明,并按程序及时修订、公布。
  3.进一步修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修定完善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要覆盖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要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 、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并以有效形式在办事窗口予以公开。流程图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并申报审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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