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05]16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广电局根据中央要求,联合下文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为认真落实这项工作,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把每年六月确定为“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国务院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整个社会防范事故能力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教育、和谐校园,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要把积极参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普遍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进而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近期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安排,完善措施,确保这项活动落到实处。
要认真总结前三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积极参加、主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活动。同时每一所学校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做好长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方式,使安全宣传教育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深入进行,推动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继续稳步发展。
二、突出主题,开展形势多样的活动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各地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主题,把宣传“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思想贯穿始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改进方式,创新内容,真正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师生,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使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在动员学生参与的方式、教育的内容等方面下功夫。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以先进典型鼓舞人,以事故案例警示人。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学生进社区、进村组和回家庭宣传安全知识,通过他们的行动,进一步影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