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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3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7]2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抓好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现将《吉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于10月20日前书面上报省局。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略)

  2. 吉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2:
吉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及国家关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强制推行机械通风的规定要求,有效解决当前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机械通风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标准制度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严格源头把关,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07年10月底,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全部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并且,井下风量、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三、治理重点

  私营、民营小矿山企业和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机械通风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通风管理混乱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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