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责任。今年,要根据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安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驻局监察室作为承担本系统重点任务牵头协调处室,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要在计划审批项目、执法管理中加大从源头、从制度上防止以项目谋私问题的发生。要把廉政建设列入全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各地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选用考核评价办法,落实中央、省有关干部提拔、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纪检监察一票否决制度,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带病提拔”、“带病工作”。

  (五)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1.落实监督制度。要强化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党员、干部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

  2.突出监督重点。要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明确监督内容。主要是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问题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部门的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要求监督。

  (六)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

  要参照省软环境办公室反馈的具体问题,加大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切实改进我们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审批、经营许可项目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的范围,杜绝违规办证、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枉法裁判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各地要继续协调好“政行风热线”和“参评处(科)长”走进直播间活动,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实利益,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七)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建立完善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及时做出决策部署。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仅要抓部署,抓落实,更要带头廉洁自律,管住自己,当好表率。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工作与抓廉政、抓风气结合起来,努力把本单位、本处室的风气搞正、人心搞顺、小环境搞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