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吉安监管党委字[2007]5号)
各支部(总支):
近日,省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陈淳同志现任中共吉林市委副秘书长,他参加工作近40年来,特别是在担任领导职务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党的干部应有的优良品质、高尚情操、人格魅力。他先后荣获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和吉林市“优秀勤廉公仆”、“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他的事迹经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响应省委号召,学习和弘扬陈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化“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决定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的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省正处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活动,对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提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活动,深刻认识陈淳同志先进事迹所体现的当代共产党人的道德风范、人格魅力,从中汲取政治营养,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从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各支部(总支)要把开展向陈淳同志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丁维东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何文博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同局机关开展的“树新风正气,建和谐吉林”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使学习教育活动真正发挥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发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各党支部要以学习陈淳同志先进事迹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过一次组织生活,畅谈学习收获和学习体会,对照先进典型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把“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创新有为、清正廉洁,为百姓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促进局机关软环境建设,树立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吉林做贡献。